【政策监管】发审委合并,IPO政策出现重大调整

09月26日, 2017  |  作者:   |  来源: 新丝路金控

摘要:9月22日,证监会公示66位发审委员,有34位来自证监会系统

9月22日,证监会公示66位发审委员,有34位来自证监会系统:证监会协会4名、交易所14名、证监局局16家,合计34名;其它人员构成:律师事务所5名、会计师事务所6名、证券公司4名、基金公司1名、保险资管2名、科研院所2名、高等院校6名、国家部委6名。

主板(含中小板)和创业板发审委合并,以后不分板块一起审核;现在的审核人员调整以期与注册制快速接轨, 审核员除少数证监会正式人员外,从交易所大量借调人员,例如:创业板全部为深交所借调人员,主板(包括中小板)全部为上交所借调人员。


IPO政策重大调整


1、缩短IPO的盈利年限要求:拟修改《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》,缩短对申请主板IPO的企业的盈利时间要求,从以前至少连续盈利三年才能满足上市条件,改为两年。

2、以后IPO过会的审批速度维持在约10家/周。(意味着每年新增500家左右上市公司)

3、证监会将出台互联网to C类(面对终端消费者类型)公司的核查指引,核查要求会非常严格。此类公司同时需要征求国家网信办的意见,预计网信办回复时间需要20个工作日。

4、 除公开抽签外,迁址到贫困地区的公司需要进行现场检查;游戏、互联网平台、涉农企业都要进行现场检查。

5、现在的审核人员能与注册制快速接轨IPO审核员除少数证监会正式人员外,创业板全部为深交所借调人员,主板(包括中小板)全部为上交所借调人员。

6、证监会明确上市公司的股权层级不能太复杂,决策链条不能太长,否则就会为内幕交易、利益输送、抽逃资本提供可乘之机。拟IPO企业在上市前融资时尽量避免引进股权层次较多、股权层次复杂的投资机构,以免无法完成穿透核查工作,也无法避免利益输送的情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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